我馆完成杨家沟镇扶贫档案移交接收工作
10月14日,我馆接收了杨家沟镇2017-2020年扶贫档案,共计1249卷2083件,其中户档1249卷、永久保存档案100件、长期(30年)保存档案1983件。

我馆档案业务第三指导组赴杨家沟镇进行移交前指导,按照“一件一档、分类科学”原则严格审核,确保档案资料齐全、整理规范。交接过程中,工作人员现场核对实体与目录,高效完成验收上架,全部档案当日入库。

档案移交工作结束后,双方围绕档案管理与后续移交开展交流,杨家沟镇业务负责同志汇报了当前档案整理与移交推进情况及下一步计划,期间双方明确了档案整理范围与移交时间,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需按国家要求定期移交档案,其中县级接收范围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十年需向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确保档案移交工作“应归尽归、应收尽收”。
审核:张 科
编辑:高 强
供稿:陈文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