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县工商联档案顺利移交进馆
为贯彻落实中共米脂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级机关单位档案移交接收工作的通知》(米办发〔2025〕14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档案资源体系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米脂县档案馆于7月28日顺利完成县工商业联合会1993-2018年度档案的移交接收工作。此次接收的档案共计1657件,包含永久568件、长期(30年)1089件。

移交接收工作结束后,双方进行了座谈。会议强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移交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十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以及国家档案局令第13号《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机关档案经文书或业务部门整理完毕后,应当在第二年6月底前向机关档案部门归档。
县工商联档案的顺利移交,加强了对实体档案的管理,确保应交尽交,进一步丰富了我馆馆藏资源。下一步,我馆将继续秉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全县各镇街、各单位档案的移交接收、科学保管与高效利用工作。
编辑:马 宇
初审:高 强
终审:李 林